集中供氣系統的安全知識
- 2019-01-22-
? 1、集中供氣在乙炔氣瓶、氧氣瓶通過調壓器向匯流排充氣間,應設置防爆排風系統和可燃氣體濃度報警控制系統。
2、泄壓設施宜采用輕質面板、輕質墻體和易于泄壓的門、窗等,不應采用普通玻璃。
3、氣體匯流排系統須合理地設置回火保險器、氣閥、逆止閥、減壓閥、濾清器、事故排放管。
4、氣瓶間屬于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氧氣、乙炔),應設置泄壓設施。
5、二氧化硫氣瓶間、氮氣站為甲、乙類倉庫,應設置為地上式,耐火等級為一、二級,防火間距、電氣防火防爆的措施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其泄壓面積比值:乙炔應≥0.200。
7、廠區和車間架空氧氣管道與其它架空管線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GB50030-91《氧氣站設計規范》中附表2.1的規定。
8、廠區和車間架空乙炔氣管道與其它架空管線之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GB16912-1997《氧氣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程》中的規定。
9、乙炔氣瓶須在直立位置上匯流,與匯流排連接并供氣的氣瓶,其瓶內的壓力應基本相等。
10、氧氣匯流排間可與氣體匯流排間毗連建造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同一建筑物中,但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墻相互隔。
11、氣體匯流排間的主要生產間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4m。
12、氣體匯流排的布置,應緊湊合理,便于安裝、維修和操作,并應符合下列要求:氣體匯流排應直線布置,不得拐角布置;雙排布置時,其凈距不宜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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